明清竹雕的鉴定方法
早期的竹刻制品遗存很少,到今所见多为明清传世品,一般浑厚古朴,构图饱满,布满器身刀工深峻,常做深浮雕或透雕,线条刚劲有力,转角出棱。朱鹤认为,如果不进行透雕和深刻就不算雕刻。品种以笔筒和香筒为主。清代前期还有明代遗风,但表现技法更加多样,浅刻、浅浮雕、留青、圆雕等同时并行;品种扩大,除笔筒、香筒外、臂搁、竹根人物,动物与山石具备,制作精致工整,细巧秀雅,而像张希黄的留青山水楼阁、邓渭的浅刻小字行楷等都是个人风格特征十分鲜明的作品。清代后期面目不暇接较为单一,用刀平浅,常作阴刻。现提供一些明清竹雕的鉴定方法以飧读者:
质地
明清时期的竹雕家,所用竹材都取自于生长二至四年的竹子,竹的纹理结构细密,嫩老适中。所以雕刻成器之后,经打磨,其光润,平整,不亚于平整的木纹。早期的竹刻作品往往表现出竹的肌理,后期作品则精工细作,很少见到竹的粗糙肌理。
款式
明清时期的着名竹雕大师,基本上都没有在作品上留名的习惯,所以,有亲笔提款的名家传世之作很少。现在我们能见到的刻上大师名款的竹雕器物,有四种情况:一是作者亲笔提款的真品;二是其弟子们后加款识的真品;三是弟子的作品刻上师傅的名号;四是完全造价的赝品。由于明清竹刻中镌有的作者名款或印章,是鉴定的重要依据。因此,赝品仿造刻款,尤其是名家的款识,是比较常见。一般来说,真款刻写自然流畅,秀中有骨,刚而不板,无矫揉造作之感,突出作者自我风格。伪款则笔画呆滞,下刀乏力,与原作者风格不符,有的虽形似却无灵气。
刀工
明清时期,曾出现一批具有文人、工匠双重身份的特殊工艺大大师,他们的作品往往刀工流畅,且画意明确,意境深刻。从清末开始,竹刻上的书画从此丢失了耐人寻味的意境,失去了精湛的刀笔艺术。
风格
一般说,明代的竹雕表现出质拙浑朴的艺术风格,很少有小巧的小型器件。清代竹雕,康熙时期的沉实幽雅;乾隆时期的绚丽富丽。到了清后期,作品的风格趋向平浅单一。但这只是从总体上看。明清时期有很大一批作品,都是文人艺术的一种体现,文人有着自己独立的艺术特点。因此,竹雕鉴定中不能太绝对化。正确的方法是从总体上把握,具体鉴定时,则注意一般与个别两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。
色泽
一般来说,作品的年代愈久,器表的颜色也愈深。这种色泽的产生,多是常被人们赏玩摩挲的缘故。明代作品多带有暗红的色泽,其中最受人欢迎的应是一种带有琥珀光泽的红色;清代的作品多深棕、棕黄色,越到后期色泽愈浅。然而,事实上清代的竹雕作品中,往往具有一种灰褐色泽,这就比较特殊了。伪者常将新器加以染色,冀求获得与旧器相同之色泽,但人为模仿浮而不沉,遭到自然色泽终究有别,经仔细辨别,很易看出。同时伪作之品画面,凹凸之处的色泽千篇一律,也无浓淡之分,更无过渡色。
特征
在竹雕工艺中,知道一些工艺的流行年代是很重要的。陷地深刻技法从清代开始的;竹簧器始于清初,盛于乾嘉时期,精品均为宫廷用具;留青虽始于唐朝,但唐至明代不见有,现传世作品除了明末张希黄的佳制,其余均为清以后的产品;康熙年间嘉定派曾用一种特殊的粘土制成竹雕中动物的眼睛。因此,熟悉竹刻技法有利于辨析竹雕作品的时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