钻石,结婚
古代对钻石的记录都充满了神秘、传奇、浪漫的色彩:因为钻石稀少、罕见,人们认为她是星星坠落时的留下来的碎片;另外有人认为是天神的眼泪在地上的结晶物。在英文钻石一词为“diamond”、法语为“Diamante”、德语为“Diamant”,俄语为“Almaz”,他们都源于古希腊文“adamas”,意思是不可征服。由于她纯洁、璀璨、坚硬、独一无二的特性,使钻石成为永恒爱情的象征。
以前的人认为爱神丘比特的爱情之箭的箭尖是钻石做成的,因此她变得无坚不摧,具有了征服爱情的力量。钻戒第一次作为定情信物的典故,发生在1477年,奥地利的马克西米连为了得到法国的玛丽公主的爱,因为玛丽太漂亮,追求的人很多,都没有得到她的爱,马克西米连为此召集了很多谋士出谋划策,最后有人提议,钻戒象征坚贞永恒的爱情,在公主的手指上戴上钻戒便可以得到她的爱。后来,马克西米连用了此办法,并且,果然灵验,当他把象征爱情的钻戒轻轻地戴在玛丽公主左手的无名指时,玛丽公主应允了。从此开创了赠送钻戒订婚的传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