禁止携带出境的文物有哪些?
根据《文物出境审核标准》,凡在1949年以前(含1949年)生产、制作的具有一定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文物,原则上禁止出境,其中1911年以前(含1911年)生产、制作的文物一律禁止出境。
按照中国政府规定,下列文物被禁止出国展览:
1、历代出土古尸
2、宗教场所的主尊造像
3、质地为象牙、犀角的文物
4、元以前书画、丝作品
5、宋、元有代表性的孤品瓷器
2013年8月19号国家文物局发布《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目录》,共有94件(组)一级文物列入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目录,含青铜器、陶瓷、玉器、杂项等四类。据悉,为加强文物出境展览的规范管理,切实保证珍贵文物尤其是一级文物中的孤品和易损品安全。目录中除了藏于国家博物馆的商子龙鼎和商四羊方尊外,还有藏于首都博物馆的西周伯矩鬲、上海博物馆的战国商鞅方升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