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僧众身份证也能卖

  这是一枚唐代“度牒银永州课伍拾两刺史崔沆进”伍拾两船形银铤,尺寸为长179毫米,宽88毫米,腰宽50毫米,高53毫米,重量1860.3克,该铤是目前惟一发现的唐代度牒银铤,铭文“刺史崔沆”见载于永州府志,时代明确,堪称唐代晚期的重要文物,极为珍贵。

  佛教自东汉传入我国,向以离世俗出生死为度。古代民众出家为僧尼道士,经过政府批准发给的证明文书称为度牒,领取度牒的僧众可以免除赋税、劳役,受到法律保障。度牒制度始见于唐代,由祠部管理发放,有度牒的就算是正规僧人。是绫素锦素钿轴,北宋改用纸,南宋改为绢。这些都系仿朝廷品官所用的纶诰制式,其实物有日本仍保存的最澄和尚入唐时所得的一轴,上面详细记载僧尼的本籍、俗名、年龄、所属寺院、师名以及官署关系者的连署。

  随着佛徒的激增,佛寺开始与国家争夺民众控制权,于是国家开始动用政权的力量。唐玄宗就采取了两条强制政策。其一,在开元十二年(724年)规定:凡是六十五岁以下的尼姑和尚,三年一次考试经文,不合格者就清理出僧侣队伍。其二,唐玄宗天宝五年(746年)五月,敕令祠部给合法出家者颁发度牒,而每当国家财政困难的时候,因此衍生出卖牒现象,政府出售度牒所得到的收入即为度牒银。例如天宝年间安史之乱,军费支出剧增,“乃使御史崔众,于河东纳钱度僧尼、道士,旬日间得钱百万”;唐肃宗时,宰相裴冕“下令卖官鬻爵,度僧尼道士,以储积为务”。

  以后历经唐代中晚期和两宋,卖牒风气盛行,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手段之一,直到洪武六年(1373年),因明太祖朱元璋微时寄身缁众,登基后下诏对僧尼免费发给度牒,才使得度牒银制度告一段落。

  刺史是唐代各州最高行政长官,唐时的永州相当于现在湖南省西南部零陵、祁阳等地。唐宪宗即位之初,著名文学家柳宗元被贬为永州司马,历时十年,史籍中记载他“既罹窜逐,涉履蛮瘴,崎岖堙厄,蕴骚人之郁悼,写情叙事,动必以文,为骚文十数篇,览之者为之凄恻”,当地的偏远落后可以想见。根据康熙《永州府志》卷七秩官志记载,崔沆在唐宪宗元和年间(806-820年)任永州刺史,他应是柳宗元的直属上司,该铤确切年代亦可由此推定。以永州的地理位置和经济条件,刺史将卖牒所得铸成五十两银铤上缴国库,足证当时度牒银制度已非常普及,藉着这件目前惟一发现的唐代度牒银铤,可窥见晚唐社会经济和税课制度于一斑。